功效
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厂商
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疗程

2盒起 11.50元/盒; 疗程补贴2元

3盒起 10.50元/盒; 疗程补贴6元

规格
数量
企业信息
药品名称
感冒灵颗粒(好立康)
通用名称
感冒灵颗粒
包装单位
规格型号
10g*9袋
生产企业
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批准文号/生产许可证号
国药准字Z44020667
有效期
36月
功能主治
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用法用量
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
不良反应
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
注意事项
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、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4、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泄泻者慎用。 5、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、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优质者慎用。 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禁忌
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上市许可持有人
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
主要成分
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油。辅料为蔗糖粉。
性状
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
适用人群
不限
孕妇/哺乳期用药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儿童用药
遵医嘱。
老年患者用药
遵医嘱。
贮藏
密封。
商品说明书
企业信息
价格说明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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